林志是典型的成功男人,他年薪百萬,有房有車有公司,年方36也不急著把自己處理掉。準確的說是林志要處理自己很容易,只是林志沒辦法在自己生活的圈子里把自己處理掉。
林志也曾坦誠不公對他的狐朋狗友說:他的生活中從來就不會缺女人。今天王小姐,明天張小姐,后天楊小姐,總之這些小姐就像走夜場似的,天天在林志面前出現,從來就沒斷過。似乎林志的生活,也不需要某個小姐的消失而消失,反而是每天都有不同的小姐跟在林志身后,他不需要對這些王張楊小姐們付出任何一絲一毫的情感,他只需要為這些小姐們買好各自的消費,這些小姐們就會俯首稱臣的跟林志在一起。同時林志也不需要任何愛情,他的愛情都是由商品標簽組成,哪位小姐他付出的愛情標簽越多,越代表他能夠和那位小姐正常的交往下去。
對于林志來說,當一個男人36歲奮斗到要什么有什么,他也不需要看女人的臉色過活,也不需要為了那個女人要死要活。往往他對女人的感覺無非是年輕漂亮能夠生養,至于兩個人在一起,一個討論LV,一個討論生意似乎都不影響兩人的發展,只要林志找的女人能夠帶出去讓他那幫生意朋友羨慕嫉妒恨,林志女友的門面任務就完成了。當然林志要找的老婆也是那種年輕漂亮懂得在人前裝姿態會來事帶的出去,能夠用LV的標簽價格買的回來的女人。
就在林志準備用標簽價買愛情的方式,找個喜歡跟自己討價還價不擰巴,不文藝的女青年過一輩子的時候。林志在一次意外的邂逅中遇到了晨曦,晨曦是一位典型的文藝女青年,年過28有房有車有事業,不缺錢卻差感情,為人有些刻薄清高,不怎么容易相處。
不知為什么,當林志見到晨曦第一眼時,林志就知道這個女孩與他身邊的LV女孩不一樣。晨曦自立自強對人處事不卑不亢,從來就不會占人便宜,有好幾次林志請晨曦去高檔餐廳吃飯,晨曦居然只點最便宜的菜,林志約晨曦出去逛街,晨曦買的不是衣服是書,或者帶林志去看風景。
當林志漸漸的發現自己真心愛上晨曦,自己開始與他那些喜歡刷自己金卡的LV小姐們失之交臂的時候,林志卻發現要晨曦這樣的女孩子愛上自己太難了。對于一個內心強大什么都有的晨曦來說,她還真不在乎林志是什么款,她在乎得更多的是這位男人懂不懂她,愿不愿意真心實意的與他在一起。
晨曦也覺得林志是位不錯的男人,溫柔紳士,除了不懂愛是什么以外,其他的一切都ok。只不過林志不是晨曦喜歡的那種男人,林志太大男子主義,只要他覺得他能夠 |